我国存款保险最大赔付额50万
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50余个气象科普场馆、142个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79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186个地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投入运行,累计接待参观1亿多人次。
环境污染问题是一个涉及多方的复杂问题,政府的监管、企业的自觉甚至个人生活方式的选择都是不能忽略的因素。PM2.5标准的实施,需要一个过程,而真正有约束力的,来自于每一公民的自觉行动。
征求意见期间共接了1.4万个电话,收到4000封电子邮件、5万份书面或口头意见,而且多次通过听证会、会议、电视节目征求意见。首先,每个国家实施PM2.5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澳大利亚在2001年开始考虑,并在2003年制定了PM2.5的非强制标准,并且至今仍未推出强制标准,这期间一直在做大量的监测和基础研究工作。中国PM2.5标准实施的最后期限拟为2016年,实施的含义应该是指开展常规检测并公布结果。世卫组织同时还设立了三个过渡期目标值,为目前无法一步到位的地区提供了阶段性目标,其中目标1的标准最为宽松,目标3最严格。
按理说,制定标准所依据的科学研究结果相同,各国的标准理应一样。从设定标准到具体实施,也需要一个过程。有条件的组织编写跨界环境质量报告书。
在追求GDP增长的目标驱动之下,在缺乏环境质量考核的政府追责之下,跨区域的环境和资源往往成为公地悲剧的产物。我国对区域之间的水资源冲突历来十分重视,在《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保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中都有相应的规定。加强环境执法的对策措施应对我国跨界环境污染的法律问题,应当加强环境保护执法,具体的措施包括如下方面。水利部所属的七大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流域层面的水资源利用和管理,也具备了一定的跨行政区协调职能。
资料图现有法律执行不力是问题症结我国环境保护立法除了对点源的环境污染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制外,对跨界污染问题也有针对性的立法和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近年来,随着太湖流域污染问题的加重,国务院又制定了流域综合性行政法规《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年),确立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并由国务院统筹协调太湖流域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处理。第五,加强环保部全国区域环境督查中心的督查职能和水利部所属七大流域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能。目前实践中比较成功和具有典型意义的此类机制有长三角地区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联席会议、浙皖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联席会议、泛珠三角区域环境保护合作联席会议等。
应当积极鼓励各地采取创新的联合执法机制,实现有效的跨界环境监管。在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纠纷解决方面,也形成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如《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跨界环境污染与纠纷事件协调处置工作规程》、《西南地区跨界环境纠纷协调处理暂行办法》、《泛珠三角区域跨界环境污染纠纷行政处理办法》以及《浙闽两省关于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处置和应急联动工作方案》等。跨行政区域的水污染纠纷,由有关地方政府协调协商解决,或者由其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3年多来,四地联合互查边界企业300余家(次),快速、有效处置边界环境污染事件10余起。
这些规定为跨行政区域水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原则性的法律规定,也为各地方建立具体的协商和调解程序与机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我国跨界污染的法律控制仍然不力,纠纷时有发生。
第一,加强对政府承担的整体环境质量保护目标责任的考核。分析其法律原因,主要问题不在立法,而在于对现有法律的执行不力。
跨界污染发生以后,所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相应复杂,既存在污染者和受害者之间的民事关系,也存在有权的行政区域的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污染者之间的行政监管关系,而所形成的跨界污染纠纷更是跨界环境污染引发社会冲突尖锐化的表现。在我国环境保护立法中,《环境保护法》(1989年)规定,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作出决定。就国内法而言,跨界环境污染主要是指跨越行政区域(省、市、县等)的环境污染。后者在经济发达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表现突出周建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以及环境服务业将迅速发展,并产生巨大的技术、设备和资金需求,我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环保产业市场之一。【中国能源网讯】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11月25日在中国(南京)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开幕式上表示,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通过多种措施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中国能源网讯】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周建11月25日在中国(南京)国际环保产业博览会开幕式上表示,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通过多种措施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周建说,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资源综合利用以及环境服务业将迅速发展,并产生巨大的技术、设备和资金需求,我国将成为世界最大的环保产业市场之一
这个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用坚定不移的脚步尽力缩短这一阶段,因为它深知:这既是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应负的责任,更是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阶段,煤炭仍是主要能源。
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准入标准,加大处罚力度。前者出现于中国最新公布的《第二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意味着1990-2009年中国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下降55%,远超发达国家和世界平均水平。
历史和现实的国情决定了,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温室气体排放正处在上升阶段。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十二五的开局之年,绿色低碳被放在更加重要的战略地位。这也是任何一个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必然经历的阶段。
未来的10多天里,关乎人类未来减排行动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将在南非德班举行。2009年11月,中国首次公布了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
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结果如何,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脚步都将更加坚定。也正是在这次会议上,首次提出了要建设生态文明。
一种粒径不超过2.5微米的空气颗粒有望被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的视野。在中共十七大报告总结列举的七大困难和问题中,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被列在首位。
支撑这种减排力度的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其中包括加快环保立法。关停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历史上任何一个发达国家在中国当前的发展阶段都没有过如此之大的减排力度。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能。
北京11月27日电 55%和1.6%,令人喜忧参半的两个数据。规划明确要求,到201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要比2010年降低17%。
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这是中国全社会的基本共识。后者显示,今年前三个季度,中国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只降低了1.6%,距离全年要完成的3%至3.5%的任务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越来越多的迹象显示,由于一些发达国家的不作为,《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谈判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仅在11月,一系列减排措施就让人目不暇接: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宣布用5年时间逐步淘汰白炽灯。